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咨询等。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是否可以交采购人审查?
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是否可以交采购人审查?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参与评审和确定中标人时都有可能接触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 在参与评审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其职责包括在评标过程中“核对评标结果”,但由于某些限制,如采购人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不参与评标等,其职责难以落实。 在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时,发现评标存在87号令第六十四条、六十八条情形,可能需要查询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在供应商质疑,需要作出质疑答复时,也需要查询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感谢对许昌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若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0374-2676018。 许昌市财政局采购办

版权所有 ©2007 河南省财政厅 网站标识码:4100000057 备案号:豫ICP备09005258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6131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编:450008 技术服务电话:0371-65808207、0371-65808480
今日本站访问人数:52866,今日本站访问量:53650,今日全站访问量:2273999,累计全站访问量:3574564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