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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取质量保证金,质量如何保证呢?

2021-10-14 09:48:43
内容

不能收取质量保证金,质量如何保证呢?

回复内容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条款,出现质量问题的话,由供应商承担保修责任,或者赔偿损失。总之,就是不能收取质量保证金,因为这样会占用供应商的资金,与目前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不符。 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项目比较特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明确,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也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在工程领域,质量保证金就属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所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是不可以收取质量保证金的,工程则例外。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从工程款中预留的,而不是收取。感谢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电话咨询0374-2676018。

2021-10-14 0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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