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咨询等。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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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项目中,采购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与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能否为一人?竞争磋商项目,在磋商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改变磋商文件的内容,那么第二次的报价是否不能高于第一次的报价?协会颁发的证书可否作为评分项?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是否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
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项目中,采购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与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可以为同一人。 竞争性磋商的报价,如果采购文件没有限制,后一轮报价是可以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协会颁发的证书能否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分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如果证书的评定因素不含有歧视中小企业的因素,2分为宜。如果协会认定的资质,体现或者变相隐含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指标的,涉嫌歧视中小企业,是不可以采用这类证书的。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没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但是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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